近月有團體在台灣北中南同步發起「待轉大富翁」抗議活動,要求政府正視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問題,其中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主張「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及「開放機車內側左轉」。

機車對台灣人來說是相當方便的代步工具,根據公路總局統計,截止2020年11月,全台已登記機車數量突破1千4百萬,而新北市有逾221萬輛,台北市則有逾94萬輛,加總光大台北地區就有逾315萬輛機車,如何管理成為了一大難題。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截止2020年11月,全台已登記機車數量突破1千4百萬台。攝/許家嘉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截止2020年11月,全台已登記機車數量突破1千4百萬台。攝/許家嘉

待轉區成「待撞區」?三大立場你支持哪個?

政府稱制定兩段式左轉的交通規則保障騎士安全,受訪的機車族,大多認同政策美意:特別在車道數多的大路口,汽機車速都較快,分段轉彎的確較安全,但也有騎士認為兩段式左轉反而更危險,待轉區常常成為「待撞區」。部分路口尖峰時間車流量多,卻因為待轉格畫得太小,部分騎士的機車待轉時會壓到人行道,甚至擠出對向車道,造成車流打結、險象環生。

台北車站附近鄭州路與塔城街這個待轉區因與人行斑馬線相當靠近,以致機車騎士必須駕驗在斑馬線上,尖峰時間待轉區也會擠滿,威脅行人安全。此路口是其中一場「待轉大富翁」抗議場地。攝/許家嘉
台北車站附近鄭州路與塔城街這個待轉區因與人行斑馬線相當靠近,以致機車騎士必須駕驗在斑馬線上,尖峰時間待轉區也會擠滿,威脅行人安全。此路口是其中一場「待轉大富翁」抗議場地。攝/許家嘉

現在社會對「兩段式左轉」普遍持以下三種立場:

・維持現狀,強制兩段式左轉(待轉)

・保留「待轉區」,但不強制兩段式左轉(待轉)

・廢除「待轉區」,直接左轉

機車族劉先生贊同政府規定,他說:「有些路段比較大路口是真的需要,因為就怕有一些可能會直接從外車道直接切內側車道左轉。」

機車族林先生則認為,有些路段設置待轉區反而危險,「有些兩段式的地方會做得很小,如果(待)轉的機車特別多的話,就很容易導致他會卡到對向車道,我覺得也是很危險。」

某些路段因車流量大,待轉的機車數量常超出待轉區原本畫設的大小,部分機車擠出對向車道或人行道,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攝/許家嘉
某些路段因車流量大,待轉的機車數量常超出待轉區原本畫設的大小,部分機車擠出對向車道或人行道,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攝/許家嘉

分秒必爭的外送員則希望能爭取更多時間,陳先生就說:「其實蠻影響送餐,有時候可能這個路段其實直接左轉過去就好,可是他就硬要設一個待轉格給你,其實我覺得還蠻浪費時間。」

你又支持哪個立場呢?

日本、澳洲也有待轉區?跟台灣有何不同?

鄰近台灣的日本,早在1960年已有「兩段式右轉」規定,時至今日,根據日本交通法規,部分路口仍須兩段式右轉,但只限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日文:原動機付自転車)以及腳踏車、人力車、獸力車等未安裝發動機的車種,其規定在有信號燈且三個車道以上的路口必須執行兩段式右轉,但還是會依該地點車流狀況並以標誌輔助,告知騎士是否須兩段式右轉。日本亦增設禁止「兩段式右轉」標誌,提醒輕型機車騎士在該路口不得待轉。

在日本,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日文:第一種原動機付自転車)等慢車須「兩段式右轉」,如上圖地面漆有「原付右折」標示,但若該路段設有禁止「兩段式右轉」標誌牌則不得待轉。圖/Google Maps
在日本,排氣量50CC以下的輕型機車(日文:第一種原動機付自転車)等慢車須「兩段式右轉」,如上圖地面漆有「原付右折」標示,但若該路段設有禁止「兩段式右轉」標誌牌則不得待轉。圖/Google Maps

至於澳洲,為了保持路口淨空讓有軌電車可順暢通過,原本車輛需在十字路口兩段式右轉,包括轎車、機車等。不過在1939年4月,部分城市如雪梨(Sydney)及紐卡素(Newcastle,又譯新堡)頒布了新的交通規則,車輛須在路口直接右轉。而澳洲第二大城市墨爾本(Melbourne)則在1954年取消了「兩段式右轉」,但待轉規定仍保留於部分有軌電車與右轉彎相交的路口。

澳洲的「兩段式右轉」標誌牌,以往規定「所有」車輛須兩段式右轉以清空十字路口讓電車能順暢通過,但時至今日僅部分路口仍有此規定。圖/Nathan via flickr(CC BY 2.0)
澳洲的「兩段式右轉」標誌牌,以往規定「所有」車輛須兩段式右轉以清空十字路口讓電車能順暢通過,但時至今日僅部分路口仍有此規定。圖/Nathan via flickr(CC BY 2.0)

澳洲「兩段式右轉」示範影片:

回到台灣,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排氣量250CC以下的「白牌」機車騎士轉彎時均需留意有沒有「兩段式左轉」等標誌或標線,如無標誌或標線時,應依第102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1)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2)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

如駕駛人未有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48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另外亦有機會被記違規點數1點。

・你支持廢除強制「兩段式左轉」嗎?

・你又支不支持「待轉大富翁」的行動?

・除了機車「兩段式左轉」,還有什麼路權議題值得政府改善?

歡迎讀者在 Facebook 這則帖文 或 YouTube 影片底下留言區理性討論,我們亦將持續追蹤報導機車「兩段式左轉」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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