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通過相關修法,如必須佩戴安全帽、不能雙載等,2020年9月,交通部研議將再修法,規定電動自行車未來須掛牌、投保強制險,並禁止14歲以下的人士騎乘。
修法若通過,影響最首當其衝的,是在偏鄉上學的國中生。
花蓮縣最多國中生使用電動自行車 原因有三
育綸是一位在花蓮讀書的國中生,他剛過14歲生日,每個上學天,他跟很多偏鄉學生一樣,騎著電動自行車上下學。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在2020年四至五月進行的「兒童電動自行車使用狀況調查」顯示,花蓮縣有近四成五國中生使用電動自行車,人數居各縣市之首,台東縣和嘉義市則排名第二和第三。
為什麼這些偏鄉國高中生會需要用到電動自行車呢?育倫的國中校長李恩銘指出三個原因:
1. 花蓮與學校地勢起伏較大,有一些上坡坡度較大,學生在騎一般的自行車會比較吃力。
2. 偏鄉地區的公車車班較少,而且間隔時間非常長,而且不是很守時。
3. 學生與學校的距離,有些學生住的比較遠。
育綸會騎電動自行車上下學,其實是跟父母長期計劃後的結果。育綸父母因為工作關係,早上需要備料,他放學回家時剛好是店裡的營業時間。原本是由80歲的爺爺負責載育綸上學,可是因為他已長高不少,爺爺更日漸年邁,最終育綸跟父母經過多次討論規劃路線,數次跟車後,才放心讓他獨自騎車上下學。
未來修法若通過,將規定是針對「14歲以下」的人士不能騎乘,育綸幸運的是剛過14歲的門檻,但這個歲數在台灣,大多剛好是國二到國三的年紀,那他的弟弟、學弟妹未來怎麼辦呢?
14歲與否,執法者當下如何判斷?
「14歲到底怎麼樣去,去判斷?也就是說他騎在路上了,我們怎麼去判斷,這個人是14歲,還是沒有滿14歲。」前台北市交通局長、淡江大學運管系副教授羅孝賢指出這樣的規定可能會造成執法者的困擾,令立法的美意無法達成。
但羅副教授同時指出,因為青少年對交通環境熟悉程度並不一樣,甚至對交通規則的認知也有可能都是不足,所以他認同騎乘電動自行車需要做年齡的限制,而國外大多定在16歲,包括日本、澳洲,甚至歐盟,這些國家把電動自行車當作電動機車、輕型機車來制定更嚴格的規範。
電輔車、電動自行車傻傻分不清?專家用一句話教你如何分辨
假如一台電動輔助自行車(電輔車)與電動自行車以同樣的速度跟你擦身而過,你能夠在短時間內分辨出兩者嗎?你又是以什麼樣的標準?你又是不是以有沒有踏板來分辨呢?
這次修法另一個模糊地帶在於,只規定「14歲以下」的人士不能騎乘「電動自行車」,但「電輔車」則暫未有規定。
像育綸的車縱使附有兩個踏板,但在騎乘時都不需要踩踏,單靠電力即可行進,羅副教授分析影片後解釋,育綸的車是屬於電動自行車,而不是單純以有沒有踏板來分別,「電動自行車就是它不用踩,它就會動的,它完全是靠電力的⋯⋯如果你今天都不用踩它就會動,那就不是電動輔助自行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條,分別對電輔車與電動自行車作出了明確的定義:
・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不過,也因為電輔車並沒有年齡限制,羅副教授認為電輔車要維持高速度較困難,相對比電動自行車安全,所以建議修法後,國中生可以改用電輔車。他同時認為政府應提升偏鄉的多元公共運輸服務,以滿足學生們上學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