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闖紅燈撞了人,你可以透過跟當事人和解避免公訴,但如果你酒駕被抓到,沒撞到人也很可能坐牢,還會留下前科。

林先生曾經因為酒駕被攔檢而被處分6個月有期徒刑以及罰金1萬元,他不滿這個結果,還向法院發文聲請釋憲。「今天如果我是因為酒駕肇事被罰,我一定沒有話講,但是我並沒有肇事,沒有被害人,怎麼可以判得比,一個有被害人的肇事還要重呢?」他認為台灣媒體過度報導酒駕肇事事件,卻沒有等比例報導闖紅燈、超速以及其他的肇事,導致民眾看到酒駕就開槍,卻沒有注意到其他更可怕的危機。

林先生的論點您認同嗎?酒駕的嚴重性真的是被民粹和媒體炒作出來的嗎?

更多詳細報導,都在【P#新聞實驗室】策展專題【酒駕,醉有應得?】,深度採訪酒駕肇事者、未肇事者,以及今日處罰最重的累犯者,帶你從不同角度更深入酒駕問題的核心;透過數據圖表,揭開酒駕在台灣的消長情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