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的樂樂仔細地清潔居家環境,與平常人生活沒兩樣,心裡卻藏著一段不堪回首的秘密。「大約是16、17歲的時候,我爸找叔叔阿伯來家裡喝酒,那時候喝完了,就叫我出去買。」
當時外面下著大雨,其中一位喝到半茫的叔叔就主動說要陪她去,不料半路上她卻被拖到陸橋的地下室上下其手。「就是他的手有伸進來亂摸我的上半身,然後還強行要脫我褲子,但我一直拉住、一直大叫,剛好那時有路人經過問是誰在喊救命,我才能趁機爬起來逃走。」
淋著大雨跑回家的她全身溼透,但喝醉的爸爸沒發現她的異樣,只關心「酒呢?」,樂樂丟下一句「叔叔等一下就會買回來。」後,直接跑進去房間。
「我很難過,也很驚恐,還有很多講不出來的情緒,我覺得自己很髒,然後就一直躲在房間哭。」事發後的一個多禮拜,她大部分時間都把自己關在房間,原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對方卻打電話威脅她。
「叔叔叫我去他家,還威脅說,『如果想讓你爸知道,我對你幹嘛的話,那你就不要來。』」樂樂擔心叔叔亂講話,掛掉電話就衝去他家,然後就被拖到房間去,「我有跟他說不要這樣子,然後是他爸進來說,『你幹嘛把別人女兒帶到你房間,妹妹你趕快回家。』」
短短2個禮拜內,就險些被性侵2次,但她卻沒跟家裡的任何人透露過。「因為我怕之後會變成是我的錯,可能我爸會覺得,我是想騙人家的錢,所以才惡意去詆毀人家。」
但這2次的性侵未遂,她覺得不能讓事態繼續發展下去,幾天後,她走出房間,跨縣市報警,為自己爭取正義。「就是想通了,我這樣又不是我的錯,是他自己做錯事情,就應該要讓他承認做錯那些事。」
由於不想再見到對方,她請警察協助出庭,並要求不要通知家人,之後她從警方口中得知,叔叔被判刑了。「隔年6、7月,他又去性侵未遂一個13歲的小孩,連同我的案件一起受理,最後他被判3年,但因為表現良好,所以只關了一年半就出來。」
轉眼間,15年過去了,她不斷的修復自已,慢慢與自己的過往和解。「算有放下這件事,因為家裡的人也一個一個倒了,倒到後面真的是......,就是跟自己說,人沒有過不去的坎,是要不要跟自己過得去或過不去而已。」
雖然傷口結痂癒合,但疤痕仍留在那。
事實上,根據衛福部近10年數據顯示,每年近萬件的性侵案中,有6成受害者是未成年,而且每100位被害人中,就有3位是0到6歲的兒童。
而且2020年前,兒童性侵害約7成5是熟人犯案,近4年更嚴重,熟人加害者超過9成。
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熟人犯案」是兒童性暴力這麼多的原因之一,因為這會讓孩子更不敢求助,或是增加其他人發現的困難度。
她點出,當孩子面對像老師這樣子有身分地位的人,會讓他們不敢說;或者如果對方跟家人關係好,會覺得說了也沒人信;甚至擔心說了,可能被質疑自己有沒有勾引對方;也有部分受害者會被加害者灌輸,「你被性侵,是因為你很獨特」的扭曲認知。
但講出來就能得到正義嗎?
2020年到2023年間,通報性侵有3萬8千多件,起訴的1萬9千多件,不起訴的9739件,起訴率約5成;當案件走進司法訴訟,有7千多件被定罪科刑,定罪率約8成8,相較於刑事犯罪的整體定罪率高達9成6,妨害性自主罪更難定罪。
陳逸玲坦言,「性侵害的案件蒐證的確是比較困難,因為不一定會找到外在環境的證據,到最後證據就只剩兩造雙方的說詞,所以有時候打官司的結果是不如預期的。」
追求司法正義有難度,還可能受到外界質疑,令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所以我們必須要有一個認知,就是不譴責被害人,不去汙名化他們,我們不需要去爭執說誰講的是真的還是假的。」
撇除定罪難度,陳逸玲認為更要討論如何降低兒少性暴力的發生率,根據2023年性侵未成年的數據,熟人犯案約17%是家人,3%為老師,對外,可留意老師的背景審查。「無論是學校老師,或是社團老師、教練,機構有沒有去查核他們的背景,像是他們過去有沒有一些傷害小孩的行為。」
陳逸玲說現在學校都會查核老師背景,但如果是社區家長們另外幫小孩報名才藝或體育課,所找來的老師就沒有進行查核。
此外,對身邊的熟人則可透過家庭教育,讓小孩子了解什麼是不適當的肢體接觸,也不要避諱和小孩討論性議題,並培養他們勇敢說不的能力。
「有一些大人覺得小孩子很可愛的時候就會說,『給叔叔阿姨抱一下好不好啊?』,有些小孩不想要的話,我們就要尊重他,這樣未來假設小孩可能受到一些傷害的時候,才敢跟他家人講。」陳逸玲指出社會必須營造出安全感讓受害者願意說出口,並且友善的對待他們,不要求他們成為一個完美的受害者。「我覺得我們目前還有很長一段路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