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專法,讓你我有決定有尊嚴的善終,大部分民眾想到的是什麼呢?小編想知道大家對這項法令了解多少,沒想到許多人願意簽署的理由,不是為了自己,而是.....


當你簽署決定書你會想起誰

「這樣才不會浪費健保資源。」、「我的小孩一定不希望我走啊,他們沒辦法做決定。如果我可以自己做決定,就幫他們節省很多麻煩。」、「有時候一拖好幾年,家人也很辛苦。」

只要年滿20歲,或是未成年但已婚者,都可以依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有這一張紙,可以保障當事人走得瀟灑,但大多數的受訪者,想到的卻是, #也能讓自己的家人免於救或不救的天人交戰。

你會跟家人一起去做醫療諮商嗎

但談生死,又何其容易?生死禁忌、孝道倫理,種種因素又可能讓我們不敢開口與家人談論預立醫囑的念頭。你敢不敢,跟家人講這件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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