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財政差距如貧富懸殊

以稅收為例,台北市一年收入高達1180億元,遠遠超過澎湖縣的7億元,甚至是連江縣的4億元。這樣的差距不僅限於首都與小縣市之間,即使是台灣的第二大城市高雄,年度收入也僅為台北的一半,約686億元。新竹市雖是稅收最高的地方,但統籌分配款和一般補助款僅約100億元,形成「高稅低補」的矛盾。

目前,大部分縣市無法依靠自身收入平衡支出,需仰賴中央補助及統籌分配款。然而,統籌分配款的規模與分配方式爭議不斷,國民黨、民眾黨各自提出不同版本,希望藉由修法解決財政問題。

垂直分配的核心爭議

垂直分配指的是中央與地方之間如何劃分稅收。根據現行制度,中央提撥40%的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獎金後的40%)、10%的所得稅,以及10%的貨物稅,進入統籌分配款,然後依比例分配給各地方政府。

國民黨提出的修法版本,計畫將所得稅比例從10%提高到25%,並讓土地增值稅的20%直接歸地方所有。此外,營業稅比例從現行的40%調整為100%,試算下來,中央將釋出約5800億元到地方。民眾黨的版本則相對節制,例如提議營所稅的5%直接留在地方,貨物稅也由中央釋出,總體新增金額約2800億元。

學者認為,國民黨的版本雖增加地方財源,但可能導致資源浪費。政大財政學系主任陳國樑指出:「餅畫大了,但錢的使用方向若無妥善規劃,可能反而失之偏頗。」相較之下,民眾黨的方案相對保守,避免過度擴張財政支出。

水平分配的公平與效率

國民黨提議11%的統籌分配款平均分配給各縣市,67%按人口比例分配,15%則依申報所得指標給非六都縣市。然而,這一方案被質疑可能削弱地方提升財政努力的動機。此外,3%保留給台北市的設計也引發城鄉差距惡化的擔憂。相對而言,民眾黨版本強調以「最有利指標」分配剩餘資金,並建議成立獨立委員會監督分配過程。

日前財政部和地方政府在人口數、土地面積、營利事業營業額、農林漁牧業就業人口數、工業就業人口數、財產稅努力、非稅課收入努力取得共識。其他的如再生能源、污染防治等,各地則有不同意見。

財權與事權的連結缺失

有學者認為,財劃法的修訂應先釐清「事權與財權」的對應關係。台大法律系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柯格鐘指出:「地方擁有多少事務管轄權,就應享有相應的財政權限。」然而,現行制度下,地方事務權的擴張往往未能獲得相應的財政支持,導致執行效率不佳。

以教育經費為例,精省後原屬省立的教育單位改由地方管理,地方政府因此需負擔更高的成本,但補助經費卻未能同步增加。柯教授建議,財劃法應重新評估各地方政府的財政需求與權責範圍,建立合理的分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