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到場時,工廠業者告知聽到爆炸聲,當下我們立即懷疑內部可能有化學物質。」消防員林進添來到樹林工業區,指向對街的工廠就是他口中所說的「爆炸」地點。

由於當時不清楚工廠內到底存放了什麼樣的化學物質,滅火的風險猶如一顆未爆彈懸宕在心裡。

滅火到中期時,他們收到來自指揮中心的資訊,指出工廠內有氯酸鈉,因為在處理廢水而不慎引起爆炸,所以他們使用泡沫和乾粉來滅火。

即便林進添已經參與過多次工廠火災的撲救,但這種在不確定情況下進入火場的經歷,依然讓他心有餘悸。「看似控制住了火勢,但事後檢討時發現,該工廠其實存放了一些危險物品,當時如果火勢蔓延,後果不堪設想。」 

這讓人想起去年屏東明揚工廠的爆炸事故,當時消防員剛進入火場15公尺,就發生爆炸,造成4名消防員殉職,這對全國的消防員來說,是一次慘痛的教訓、一記響亮的警鐘。

畢竟下一個火場是否隱藏同樣的危險,誰都不知道。

林進添說:「救災過程中,我們都肩負著巨大風險,這種壓力是無法言喻的。」

以消防員救災程序來說,當119火警通報後,消防隊會先評估現場情況,確認起火建築類型,是住宅、商場還是工廠。

如果涉及化學物質的工廠,則會啟動化災搶救SOP「H.A.Z.M.A.T.」,分別是危害辨識(Hazard identification)、行動方案(Action plan)、區域管制(Zoning)、建立管理系統(Managing the incident)、請求支援(Assistance)、善後處理(Termination)。

針對首要任務「辨識危險物品」,消防隊通常會向工廠業者詢問化學物品的存放情況,並查詢工廠在各部門登錄的相關資料,

然而,林進添指出SOP第一步就卡關:「資訊傳遞往往不夠即時、不完整。」

因為各部門的化學物品資料分散於多個機構,如環境部、農業部、勞動部和經濟部等,地方消防局還有各自的系統,如此多樣的平臺導致消防隊難以迅速獲取準確的資訊。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祕書長陳彥凱表示,化學物質的管理方式猶如多頭馬車。

立法院預算中心曾統計,台灣登錄在案的化學物質約10萬2,861種,管理部會高達13個,涵蓋43部法規。

因此,政府在2016年到2023年,投入1億3528萬元建立「化學雲」系統,串聯10個部會、53個系統,讓各部會上傳自己單位管理的化學品資訊,以利整合。

在該系統內,消防員只需輸入工廠名稱,就能查到該工廠的平面配置圖,清楚了解有哪些化學品,及其數量和存放位置等重要資料。

然而,林進添坦言:「我也有問過其他縣市的消防員,化學雲的使用率仍然很低。」

根據審計部7月的報告,台灣有5萬5909家工廠列管,但其中有建立災防圖資系統的業者僅5305家,建置比率9.49%。

審計部直批,各機關管理強度和更新頻率不一致,造成了管理上的漏洞。

「有些機關可能一個月更新一次,有些三個月,甚至半年。」林進添指出,可見化學雲系統仍無法有效解決資訊不完整的問題。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秘書長陳彥凱進一步解釋,這是因為從最一開始的管制方式就有問題。

他指出,以最容易造成公安事件的六大危險物品為例,雖然法規規定達到管制量的危險品,從進口、運輸、儲存、生產到販售、廢棄,業者都需要申報,但問題來了,但各階段的監管環節時常出現「斷鏈」現象。

「例如,工廠內的危險物品由經濟部監管,因為工廠是給經濟部管的;但當涉及運輸時,監管單位則變為交通部,導致監管中斷。」

陳彥凱強調,這就像一個缺口,無法完整掌握化學品的流動,政府應以統一的方式管理危險物品,才能避免監管的斷裂。

但在管制鏈還沒連接的情況下,目前依靠的只有各機關稽查流向,根據法規,危險物數量達管制量30倍以上的工廠,環保、勞檢、消防各機關每半年會進行聯合稽查,更新工廠資訊;但30倍以下的工廠,就是各自檢查各自的,環保稽查員檢查汙染物、消防機關檢查消防設備、勞檢員檢查勞安問題,難以將各部門對化學品的專業知識串聯起來,導致化學物質管制成效不彰。

消防員並非化學物質專家,對於他們來說,稽查的重點是「工廠應具有哪些消防設備,防止火災蔓延」,而非辨識化學品,陳彥凱指出:「這不是消防員的專業領域,也不應該是他們的責任。」

各部門的稽查人員並未具備全方面專業,地球公民研究員賴沛蓮指出,「並非所有稽查人員都會知道哪些毒物需要管理、哪些毒物不能放在一起,再加上沒有統一管理,化學署、地方的消防局也不會知道,同時有這麼兩個危險的東西放在一起。」

然而,現實情況是,不僅存在工廠申報危險品資訊不完整的狀況,甚至存在隱匿行為。

例如,明揚工廠內存放了超過3,000公斤的有機過氧化物,遠超過法定管制量,卻未如實申報。

賴沛蓮說,即便政府定期稽查工廠,依然難以發現這種違規行為。「定期稽查有很多操作空間,單位稽查前,可能會提前去通知工廠,工廠也許就會把特定的製程去做一些隱匿。」

明揚事件後,經濟部加強了罰則,未如實申報者將被處以5萬至500萬元不等的罰金。

然而,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認為,僅靠罰款難以遏制違規行為,應將此類行為納入刑責範疇,才有可能有效防止申報不實的情況。

「如果工廠火災發生時,我們不知道內部儲存了什麼危險物質,指揮官無法制定有效又安全的滅火策略。」陳彥凱說。

對於化學品各部會管制斷鏈、申報不實難以稽查,長期懸而未決,危險的是消防員救火時,只能一頭衝進未知的風險當中。

林進添在結尾時說:「儘管如此,這份工作依然是我喜歡的,所以就是怎麼讓它慢慢變好,是我一直正在努力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