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道安總動員的數據,2024年上半年全國車禍的肇因第一名是「未能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共發生了21,550件事故;其次是「恍神或分心駕駛」14,141件;第三則是「在紅綠燈路口,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達到13,467件。
相較之下,與超速相關的事故卻未進入前十名,與我們常見的「十次車禍九次快」、「減速才是王道」標語大相徑庭。
機車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吳祥瑀指出,十次車禍九次快的「快」,大部分是因為「不禮讓」、「離太近」的搶快,而非超速。
不過,陽明交大運輸與物流管理系教授邱裕鈞補充,超速在數據上並非肇因第一名,主要是因為車禍的調查報告很難精準掌握事故當下的車速,只能透過剎車痕跡來判斷;且大部分駕駛都會低報速度,,交通部門也因而常常採取降低路段的速限來提高行車安全。
例如,新店的祥和路由於連續彎道常發生車禍,其中自摔自撞、追撞即佔7成,交通局在7月將速限由50公里降至40公里,以增加煞停距離。
依據研究顯示,車輛時速40公里需要的煞停距離為26.2公尺;時速50公里的煞停距離就增加到35.3公尺。
然而,記者實際上路發現,當駕駛跟隨車流,時速40公里不會感覺到太慢,同時也還能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但如果身處車流前端的話,記者得不斷注意儀表板才能努力保持時速50公里,而且周遭有許多車輛的時速常高達60公里左右,再加上用路人互相超車,反倒難以保持行車安全距離。
用路人之所以這麼容易超速,事實上跟道路型態給駕駛的視野和體感有關。
中央警察大學交通學系教授曾平毅解釋,一般市區道路,行人或汽機車比較容易隨意迴轉或穿越,「祥和路雖然被列為市區道路,但因為有隔音牆、分隔島,成為封閉型道路,類似快速道路,但因為仍有號誌路口,所以整體道路設計是『準快速道路』,駕駛人會自然而然地提高速度。」
正因如此,即便速限降低,有的駕駛仍繼續超速,有的駕駛雖然降速,但也離得更近。邱裕鈞表示,「這會讓主管機關覺得說,速度很快就更危險了,因為事故致死率會更高。」
不過新北交通局統計發現,新店祥和路彎道在去年7、8月,發生了人員傷亡車禍7件、車損事故5件;但今年降速後的2個月,只發生了人員傷亡的車禍7件。
而且針對民眾所抱怨的塞車問題也測出,塞車的車流長度在實施前後變動不大。
吳祥瑀說,祥和路彎道上設有紅綠燈,所以當紅燈導致車流回堵時,駕駛人會因為彎道的視線死角而太晚剎車,因此透過降速讓駕駛有更多的緩衝時間,的確能減少事故率。
但降速減少車禍並不能適用每一條道路,汐止的新台五路一段,因為開放機車可以騎內側車道,交通局擔心砂石車、機車交會頻繁,所以今年1月把速限從50降到40公里。但降速就能減少車禍並不適用於所有道路。
以汐止的新台五路一段為例,因為該路段開放機車在內側車道行駛,交通局於今年1月將速限從50公里降低到40公里,旨在減少砂石車和機車交會後的危險度。
然而,經過2個月的實施後,該路段的車禍事故數量只從17件變為15件,交通局最終決定將速限恢復至50公里。
記者在尖峰時段實際上路發現,在車流量較少的路段,若想跟上前方車流,車速常常會超過60公里,甚至有汽機車以70公里的速度行駛。
吳祥瑀指出,這條道路本身屬外環道,當地駕駛人的行駛速度高達70公里是常態,代表這個速度沒有問題。
新北交通局解釋,新台五路原本屬於省道系統,速限通常設在60公里,但隨著汐止地區的人口增加和建設發展,已經成為市區主要道路,因此速限被調降到50公里。
曾平毅教授指出,由於該地區車流量大,車種繁多,包括砂石車、摩托車,甚至也有腳踏車,因此速限50公里是合理的速度。
但台灣的道路有設計標準嗎?為什麼又升速、又調降?
邱裕鈞表示,設計道路前,會先考慮地形和道路等級,並在內政部規定的設計速率範圍內選定一個速率,去規劃道路寬度、轉彎半徑。「道路完工後,速限會定的比原本的設計速率還要低。」
但我們卻時常遇到具有高速限規格的道路,因事故頻發而被不斷降低。
事實上,這樣的做法有時可能造成反效果,因為當速限從50降到40公里時,超速駕駛的人仍然會保持高速,守法的人開40公里的話,這會導致兩車速差變大,從而增加事故風險。
邱裕鈞強調,事故的成因複雜,並不僅僅是速度過快所致。因此,單靠降低速限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若主管機關不進行深入檢討,僅依賴速限標誌和測速照相機,往往難以有效提升交通安全。」
在這樣的背景下,許多專家提倡「車道瘦身」作為改進交通安全的策略。
針對市區的混合車道,邱裕鈞指出,若將車道寬度設計為3公尺,能有效避免汽車與機車並行,降低視線死角帶來的碰撞風險;同時,也會迫使駕駛人更加專注於行駛在車道內,從而降低速度。
不過車道瘦身會引起民眾對於塞車的擔憂,邱裕鈞指出,「車道瘦身不會縮減車道數,所以在市區道路遇到比4、50公里還慢的龜速車,仍可以變換車道超車,不會拉長太多行駛時間。」。
但對於本來開70公里的駕駛,行車時間的確會拉長,「因為兩個車道的車流時速都是50公里,高速的駕駛也無法透過變換車道來超車,只能跟在車流後。」
適當的車道設計也能促進道路使用的多功能性,假設外車道5公尺,內車道3.5公尺的道路都縮減成3公尺,剩下的2.5公尺可以劃設為左轉專用道,提升直行車效率;或是增建人行道,再挖出停車彎,讓那些常常堵住外側車道的臨停汽車可以停進去。
吳祥瑀指出,「這會讓本來很難利用的外側車道,更能有效利用,也可以在行人路權和車輛通行權的部分,取得一個比較好的平衡。」
台灣的道路設計正在從「以車為本」轉向「以人為本」,更加重視行車安全與行車安全。
「在追求交通安全的過程中,不一定要完全依賴降低速限,適當的交通工程措施也能達到安全與效率之間的良好平衡。」吳祥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