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衛福部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負責性影像被外流的諮詢與申訴服務,成立1年至今,有超過1150件申訴案件、2254個含違法性影像網址,以及3094件有性影像被散佈疑慮的諮詢案量。

「我們每天2、30件,那就至少有2、30個被害人,發現自己的影像被外流」性影像處理中心主任劉昱均說,每個人再給你50、60個流傳私密影像的網址,因此這個量其實是很龐大的。

如果民眾發現自己的私密影像遭到外流,又要如何跟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呢?

首先,由受害者提供相關的性影像有效連結或截圖。經確認影像屬當事人,且符合刑法所定義的性影像,如:性交、裸露性器等等之後,中心會對通知平台業者下架相關內容,同時通知該案所屬的社會局,由當地社會局進行第二次對平台業者的下架通知。

「前一階段,性影響處理中心先通知我們搶快,很多平台在這時候大概80%到90%,就會願意移除下架了。」劉昱均解釋,就算比較頑固的業者不願意在第一階段下架,再收到縣市政府的行政處分後,也會移除下架。

若業者沒有在限期內移除(兒少24小時、成人72小時),根據最新的法規,平台將被處以60萬新台幣罰緩,且未改善可按次開罰。

但這樣的做法只能防止主要的知名平台,根據中心的資料顯示,被散佈在內容農場的性影像,移除率只有百分之54。

各類型網路平台之下架移除率(設計/鄭婷方)
各類型網路平台之下架移除率(設計/鄭婷方)

如果在時限內聯繫不到到平台業者,目前衛福部的作法是,「封網」。過去一年來,累積的封網次數有36件。劉昱均表示,如果中間業者有配合移除下架的話,這些網站會再被解除封網。

但其實,就算「封網」,有心人士還是可以看得到網站。劉昱均補充,網路內容本來就沒有百分之百的限制擷取,因此這也是為什麼民眾培養「數位素養」的能力很重要。「我們要讓每一位民眾知道,我們在網路上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數位足跡。」

性影像處理中心是處理已經被散佈在網路上的影像,但有沒有辦法提前防止,性影像被散佈到網路?答案是,有的。台灣展翅協會跟國際組織STOP NCII合作,透過一些手法,已經能做到預防性移除性影像。

移除過程又是如何進行?首先,受害者必須也要持有自己的影像,接著到展翅協會提供的網站進行申請,將影像轉為一組「雜湊值」。雜湊值會被上傳到STOP NCII資料庫。

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解釋,「當有人要再次上傳這個影像到平台上的時候,那這個平台就可以即時的去進行比對。」

目前配合的平台有,Facebook、TikTok、Instagram、Threads、Pornhub等等。國人常用的社群平台或網站。

STOP NCII 預防性影像合作之網路平台。(展翅協會提供)
STOP NCII 預防性影像合作之網路平台。(展翅協會提供)

剛提到的平台幾乎都是開放式的平台,那如果私密影像被散佈到Line、Telegram又該怎麼辦?

劉昱均提到,他們曾跟LINE溝通,但LINE表示,以技術來講,無法做到下架照片或影像,只有對於該違法規定的用戶進行帳戶凍結。

她進一步解釋,有些人可能認為凍結意義不大,但根據他們的觀察,其實還是有幫助。因為很多性影像散佈,來自於集團式的誘騙,凍結帳號會增加他們的詐騙成本。

「這些集團他們所創造的LINE帳號,可能對A被害人來講,已經到進行威脅的收割階段,但對於BCD才正要開始。」所以帳號一旦被凍結,加害者就沒有辦法繼續去對於BCD,進行詐騙或誘騙的行為。

不過,這些行動也讓犯罪集團轉移到其他平台,例如:Telegram。

劉昱均表示,Telegram目前還沒有跟他們有正式的討論,「其實我們也一直很積極的在跟Telegram這裡進行聯繫,幾乎快交三餐問候他們(Telegram)這樣,雖然他們都沒有回信,但我們也有發現他們的處理的成功率,已經提升到接近就是快要有九成。」換句話說,他們還是有處理。

同一份衛福部的委外調查也指出,數位性暴力的受害者,只有近4成的人會對外尋求協助。但這些人,有超過7成是找朋友、同學幫忙,向官方單位求助的比例不到一成。

陳逸玲在第一線的觀察是,被害人因為不知道報警之後,接下來會面對怎麼的過程,因此感到害怕。「會感到比較遲疑的是,一旦他們報警,這件事情會不會被揭露出來?會不會被媒體報導?會不會被其他人知道?」

但其實,現在受害人都有隱私保護措施,陳逸玲就舉例,如果後續要寄發法院通知書,受害人可以要求寄到他們相對安心的收件地點。

至於未成人的話,還是得依法通知家長。

「有一些兒少他們不希望讓家長知道,就是覺得家長會被罵,當然還包括自我譴責、擔心外界眼光。」陳逸玲提到,其實拍攝裸露影像,可能是青少年在自我認同或探索階段,特別我們身處影像更普及的年代。

因此她認為,「我們應該要創造的一個環境,是即便今天影像外流了,被害人也不會因此而覺得非常的自責或羞愧。」

如果有親友發生私密影像外流,我們又該如何陪伴他們?

暨南大學社工系教授王珮玲就建議,「先不要去責備他,可以在第一時間告訴她,這不是他的錯,而是加害人的錯。」等受害者情緒比較穩定的時候,可以建議她或是協助一起蒐證,但不要強迫她一定要怎樣做(例如:報警),因為有時候他們可能還沒有準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