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WIN事件爆發 數千件虛擬兒少色情檢舉案湧入
去年12月中,PTT一名網友轉貼聯合報報導日本成人遊戲「雌小鬼」的文章連結,不料有民眾向iWIN網路防護機構檢舉,這篇文章的幼態虛擬人物圖片疑似有性相關行為。
iWIN是政府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民間團體在2013年所成立的網路防護機構,他們啟動審查機制後發現,PTT這篇文章轉貼連結的內容,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下簡稱兒剝法)。
「內容圖片的畫法看起來年紀比較小,整體的發育也沒那麼的成熟,而且還有一些生殖器裸露的部分,甚至有一些性行為,所以被我們判定違反兒剝法。」iWIN執行秘書劉昱均表示。
iWIN的存在是為了防止兒少接觸有害身心發展的網路內容,但這一次PPT下架事件引發軒然大波。
臺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劉佳豪表示,其實iWIN的檢舉機制從成立以來就一直存在,但大家當時沒有注意到,但這次事件引發大家的關注,就開始有很多人想要試試看iWIN是根據什麼標準去判定創作內容有沒有違反兒剝法。
根據iWIN估算,在PTT下架事件發生以前,他們處理虛擬兒少性影像的檢舉案件不超過5件,但發生之後,一下子飆升到3千多件,當中僅12%沒做好內容分級制度,平台業者只要改善防護措施即可,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真正觸犯到兒剝法的只有5件。」
其中一件就是他,繪師壺壺圍成。
觸犯兒剝法收刑事傳票 繪師「壺壺圍成」:怕到哭
看著手中的婦幼警察隊通知書,繪師壺壺圍成3月初因違反兒少性剝削,被要求到案說明「我就是個宅男,也沒傷害任何人,卻突然就收到刑事傳票,看起來很嚴重,當時非常害怕,怕到哭出來。」,他沒想到原本覺得離自己很遠的iWIN事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進了警察局,他才知道自己PO在噗浪,設定18歲才能觀看的二創色圖,被網友檢舉給iWIN了。
他所繪畫的角色是來自於電玩遊戲《蔚藍檔案》的性感美女春原旬,因為吃了同學製作的回春藥,變成小朋友的樣子。
「這張二創色圖的女主角是未成年,而且還懷孕,畫面中更手握老師的生殖器,且旁邊也附上與性有關的對話,可以理解為女主角是因為跟老師性交而懷孕的。」劉昱均表示,該圖因為呈現了成年老師與未成年女性的生殖器,再加上劇情描述,被判定為違反兒剝法。
iWIN除了要求平台下架外,也將此案後送至社政與警政單位,「所以並不是iWIN認為該創作違法兒剝法後,就立刻會被判刑,事實上後端還有社政跟警政,去做最後的判斷。」
雖然壺壺圍成的律師認為,這起案件應該不會被判刑,但他到警局走了一遭後,他重新審視自己的創作風格。
「以現在繪圖市場來說,單純畫色圖的流量會很高,我最高曾經到一萬。」壺壺圍成表示,流量能轉化為收益,但他也知道他的創作處於灰色地帶,考慮轉型,「我朋友之前也跟我說過,『你畫這個其實有點危險。』」
iWIN事件吵了近半年,最終衛福部在5月函釋,由於生成AI擬真色情圖畫的 大數據可能涉及真實兒少,因此會依兒剝法處理,但二次元創作被排除在兒剝法外,維持以兒少權法46條和刑法235條處理。
劉昱均解釋,以現在來看,壺壺圍成的案件其實搭配好適當的防護機制後,該創作還是可以繼續存活在網路上。
兒少法46、刑法235、兒剝法 保護兒少差在哪
iWIN接到檢舉案件後,會根據兒少權法46條,不管內容是成年或未成年角色,且包括真人和虛擬的AI、二次元創作,只要關於暴力、恐怖、血腥、色情等內容,都要進行規範,但只要做好分級,就可以放在網路。
再來,iWIN會依照刑法第235條檢查內容,一樣不論角色成年與否、包括真人和虛擬,一旦散布、販賣像是人獸交、性虐待、群交等猥褻的內容,就只能刪除,還有可能坐上2年的牢。
但在今年5月前,iWIN也會檢查內容是否違反兒剝法,如果是能引起性慾或羞恥的兒少性影像、圖畫,不管搭配什麼防護機制、不管真人或虛擬兒少,一律刪除下架,而且不只散布、陳列,還有拍攝、製造都可能被判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劉昱均表示,其實一開始兒剝法所訂定的圖畫是包含虛擬的兒少在內,可是大家都會把它侷限在真實兒童,所以在共識達成之後,就回到一般人對於法律的想像。
但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表示,這對兒少團體來說,不是共識,「據我所知,這應該是在立委和衛福部長的討論之下,所做出的一個決定。」
因為陳逸玲認為,對兒童有性慾的人來說,虛擬兒少色情可能會加深他們的慾望,進而導致他們對真實兒少性影像的需求,「這就會持續地、不斷地製造或維持這樣的市場。」
劉佳豪對此反駁,「但我們看不到任何這方面的證據和研究數據。」
雖然看不到研究依據,但衛福部認為,兒剝法除了處罰罪犯外,最重要的是防患於未然,避免真實兒少被害的任何可能。「虛擬兒少色情圖畫散布出去的話,大家可能對於相關內容的接受度越來越高,慢慢的可能就會認為兒少是可以被性化或商品化的對象。」
「立法理由不能隨意擴張」 學者:此為法官判決依據之一
「所以他們主張在民國80幾年,兒剝法的管制就已經包含虛擬兒少色情在內了,但這樣的理解,其實受到很多人反對,包含我在內。」台大法學院教授謝煜偉表示,兒剝法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真實兒少,防止他們受到經濟或權勢的性剝削,而且在條文中,沒有意圖把動漫的兒少色情納入管制。
「法條中的圖畫在當時的理解可能是一種描摹,也就是說,背後仍然有一個真實兒少,然後你把他的姿態或行為給描摹出來的狀況。」謝煜偉解釋。
他認為,法律的制定不是想管什麼就管什麼,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因為法官是依據法律條文和立法理解,判決合理的處罰範圍。「所以如果想要把二次元兒少納入兒剝法,必須透過修法的方式,去做更仔細地討論才能決定。」
因為修法需要經過三讀會議,在嚴謹的論證與足夠的研究之下,去探討二次元兒少色情與戀童癖犯罪的明確因果關係。謝煜偉批評,政府卻想透過一紙公文,用函釋直接納管二次元創作。「這完全不用修法,用更快的方式,所以我們之前努力的就是,防堵這一種解釋。」
刑法對性影像定義廣 學者:一旦納管,恐導致寒蟬效應
不僅透過函釋納管二次元兒少色情,缺乏明確論證,再加上兒少性影像定義範圍之廣,他擔心這可能會導致法官過度廣泛解讀。
刑法對性影像定義中,有一項是「其他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行為」,就是性影像,謝煜偉表示,「這代表你的角色不一定要裸露身體,就算是用動漫剪影的方式,去描繪一個看起來年紀小且進行某種類似性行為,就可能被認定是兒少性影像。」
他擔心一旦納入管制,恐造成寒蟬效應。「主管機關會說,『我們不會針對模糊地帶進行糾舉。』,但問題是這只有在承平時期,他們才不會這麼做。」謝煜偉提醒,台灣剛從威權時代中走出來沒有很久,那時候的領導者總是會用各種理由,來提前處罰任何可能威脅到他們政權的人。
而且違法的下場是一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說,畫二次元兒少的繪師和拍真實而童的攝影師同罪,謝煜偉認為,違反比例原則。「而且這罪刑的嚴重程度也相當於是一個詐欺集團,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對民眾散布詐欺訊息的狀況,比車手的罪還重。」
比起過於廣泛的處罰繪師,謝煜偉更支持要有一個更強而有力的分級制度和平台管制規範,避免部分創作者與平台業者遊走在灰色邊緣。也許一般創作者會認為,反正自己沒畫兒少,不關我的事,但真的是這樣嗎?
劉佳豪表示,「如果今天你讓某一個樣態的函釋通過了以後,那以後這個樣態只會不斷地被加重。」
繪師仙界大濕曾被檢舉 臉書粉專遭強制刪除
繪師仙界大濕粉絲專頁曾高達40幾萬,但現在只有2.8萬,他抱怨說,「就是年初的時候,我的粉專就直接被整個刪除,臉書視窗說我違反兒童性剝削跟兒童裸露。」詢問客服後,才得知疑似是一張漫畫涉及兒少色情。這
張漫畫主要描述一名女學生撿到10塊錢,交給老師,但老師回說,因為只有10塊錢就自己收著,不料學生妹就說,怎麼可以叫我侵占財產呢,隨後就把錢掰成兩半,其中一半給老師。
「臉書客服說這張圖因為有學生服,而且還跟老師互動,這種師生關係就是一種未成年的暗示,判定是非真人兒童的色情圖像。」仙界大濕回問客服當中什麼部分涉及裸露與性剝削,卻都沒有獲得正面答覆。
臉書還告訴他,如果被查獲有兒童性剝削內容,就會遭到移除,甚至可能通報美國兒童失蹤 與剝削受理中心。
仙界大濕向我們展示另一張比較強調女性身材的創作,他指出這張就沒有被臉書刪除或警告的狀況,「臉書的規範到底是什麼,是服裝、身材,還是五官結構?我覺得我沒辦法搞清楚定義二次元創作的兒少定義和裸露定義到底在哪,這會讓創作者非常惶恐。」
他現在只好盡量避開學生服的創作,但同一幅作品,他朋友故意向iWIN檢舉,卻被判定沒有問題,可見相比台灣,歐美國家的兒少性影像規範嚴格許多。
二次元兒少管制爭議落幕?學者:兩年內恐再掀論戰
陳逸玲表示,對於二次元兒少性影像被排除在兒剝法來說,台灣無異於是走回頭路,「它其實並不符合國際上面的討論或是趨勢。」
聯合國在2019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任擇議定書指南」第63條,指出虛擬兒少涉及露骨性行為時,可能對兒童保護產生嚴重影響,提倡各國將此列入 兒少性剝削相關的法律條文。
謝煜偉解釋,任擇議定書並不是一個有法律效力的條文,雖然有很多國家加入,但都會附帶條件說要排除哪些規範,「所以各國會根據自己國家的法律秩序、文化,和處罰的正當性,去做全盤的考量。」
雖然台灣的兒剝法目前沒有納管二次元兒少色情,但隨著網路、科技日新月異,如何保護數位原生世代的兒少,社會上可能持續有不同見解。
「不管是猥褻的定義,或社會上對二次元兒少性影像,會不會有性化兒少的疑慮,也許未來大家又要重新再來談我們的規範內容。」郭彩榕說。
「可能一、兩年內就會再度被拿出來談。以目前生態來說,可能在某種比較認為需要納管的氛圍之下,就會一股腦地把很多東西都到條文裡去,這其實沒有再經過多一點的討論,其實是非常危險的。」謝煜偉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