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申請租屋補助,過房東那關時,到底失敗率有多高?我們實際採訪7位住在大台北地區的租客,結果只有1人申請成功。
「房東原本說會有稅的問題,我就去暸解一下,發現租金不超過1萬5000元就不會有稅的問題,他就很願意讓我去申請。」
訪談個案唯一成功的林佳汶,租在板橋,家庭式的雅房每月租金是7500元。
儘管租屋補助2.0新制不再需要租客提供房東身份證字號,但租客若是想要租的長長久久,不可能不跟房東打聲照面。
住在象山站附近的頂加租客池孟諭,她在受訪前傳訊息問房東,能不能申請租屋補助,立刻就收到被拒絕的回覆。問她為什麼不進一步再跟房東爭取權益?池孟諭這樣說「現在住得好好的,沒事就不要惹事,然後有補助是好的,可是沒有也就算了。 」
房東到底有多怕聽到租客從口中說出「租屋補助」?也許從陳宇弘找房子的經歷就可以知道。
「就問有沒有租屋補助,然後他(房東)就開始推託說,這個房子是他媽的,他媽現在在那個什麼出家了,現在不問世事,一聽就是來唬爛的。」陳宇弘找了六七間房子,只有其中兩間的房東願意讓他申請租屋補助。
聽了那麼多租客的說法,那房東怎麼想?我們實際找到一位不願意具名的房東(代稱:J),他在新莊買了一間三房兩廳的新屋,給了租客兩種租金選擇4萬跟3萬5000元,前者可申請租屋補助,後者不能申請租屋補助。
「我這樣做還是比較划算啊!」J房東表示,如果報稅的話,他一個月要被扣的稅約4000元。因此他把租金提高到4萬,即使租客選擇申請租補,成本不在自己身上,他依然不會少賺錢。
但到底要繳稅是要繳多少稅?正常來說,房東持有房子的成本,除了地價稅(稅基)跟房屋稅(稅基)之外,在每年申報的所得稅中,必須還要納入租金所得。
以J房東的,一年租金收入是48萬,扣掉政府所列的必要支出費用,再乘上他的所得級距30%,加上房屋與地價稅,就等於他每年出租成本約12萬。
但政府為了鼓勵房東讓房客申報租補,提出「公益出租人」稅負優惠。
除了地價稅跟房屋稅比照自用住宅的2%與1.2%,每個月最高還有1萬5000的免稅額。最後繳的稅比起一般出租省了快8萬。
如此大的誘因,為何還是吸引不了房東?因為對房東來說,不管省多少就是要多繳的花費。除此之外,對於短期有賣房打算的房東他們考慮的是賣房之後要繳的土地增值稅。
一般來說,房屋交易所得會被扣一筆20~40%不等的土地增值稅,但政府放寬條件,每人有「一生一次」和「一生一屋」的機會,土地增值稅就可以10%計算。
但享有這兩種優惠前的必要條件是是自用住宅,而這也是J先生思考是否成為公益出租人的考量點。
「 每個人都一輩子都有一次優惠稅率,所以不一樣的房價,不一樣的區域,這一點的影響就會差蠻多的。 」房東J不諱言的表示房子是拿來投資的,即便有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對他誘因也不大。
那麼是不是沒有其他辦法鼓勵房東如實納稅?崔媽媽基金會提出「單一稅率分離課稅」的倡議,意思是將租金收入從所得稅中提出,另外單獨課稅,以減輕房東稅務負擔。「房東即便繳輕稅,我相信對財政部、政府的稅捐單位稅收的激增一定會比現在多很多。 」
租屋補助政策除了給予弱勢租客經濟上的支持,同時也能變相的鼓勵房東從租屋黑市中浮上檯面。不過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就粗估,「即使再怎麼鼓勵房東,能被鼓勵,且願意浮出檯面的數量最多就30萬戶,但整個租屋市場保守估計就有102萬戶。」
回到居住正義核心命題,如果把300億拿去補助社宅租金,是不是也是一條路?
呂秉怡認為,「如果將租金補貼移到社會住宅的可負擔租金差額,會達到一個最好狀況,遠比在租屋市場,房東只是把房子租給你,又不是很好的一個房子,狀況會好非常多。」
租屋補貼政策立意良善,但回到問題根源,大多數的租屋族並不是「完全付不起」租金,而是可以負擔的租金,跟換得空間的品質與感受,讓他們認為並不等值。
另一位受訪的租客小飛就表示,「本來你在租房子的時候,人家也只會找到一個適合他的價格,他才會租下去。有就當賺到,沒有其實也沒有太大損失。」
但對於有需要的人,還是多少能補貼生活支出。「因為我們也住了蠻久,然後他(房東)覺得我們也是好房客,所以他這邊就自己一個月幫我們降一千塊的房租。」提出租屋補助需求被拒的Sandy認為,至少在開口詢問房東之後,還是有調降一些房租。
「退而求其次,或許我只能建議房客轉換成另外一種跟房東溝通跟談判的策略,以爭取更多東西。」呂秉怡補充。
連續執行兩年的租金補助政策,它或許減輕一部分租客負擔,但它是不是能導正失衡多時的租屋環境?若否,改善租屋市場的長遠之計又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