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四大公投即將在12月18日登場,本次四項提案分別為「重啟核四」、「反萊豬」、「公投綁大選」及「珍愛藻礁(三接遷離)」,議題涉及能源轉型、食安、環境保育及選務等領域。
台灣上一次舉行公投是2018年,當時公投案數多達10件,又與九合一大選一併舉行,使得社會討論氛圍激昂。今年四大公投案相形之下討論度不若以往,年輕族群對於議題的關注度似乎也不高。
P# 新聞實驗室在公投前夕實際走訪大學校園,了解首投族的投票意願。年輕人會回家投票嗎?他們有沒有關注這次公投,對於四大公投案的了解程度又有多少呢?
首投族幾歲可以參加公投?
暖場的第一個問題先詢問學生:「幾歲可以參與公民投票?」,記者發現,許多人對於公民權相關規範其實不清楚,有人誤以為公投門檻還是20歲,在訪問當下,才驚覺自己其實已達到18歲可投公投票門檻。
2017年《公民投票法》修法,將公投投票年齡自20歲下修至18歲,今年約有48萬名18歲以上、20歲以下的青年為首投族,而年輕人政治冷感、參與率低的現象,使得每逢選舉,首投族的投票意向就倍受關注。
受訪者有19位學生是首投族,其中6人表態不會去投票,另有2位同學則尚未決定是否參與公投。
家鄉在彰化的蕭同學直言,投票要花費車錢、時間不符合效益,所以不會回家投票;家住台北市劉同學則因為「懶得去投」選擇不參與公投;另外也有同學自認對議題了解不夠透徹而決定不表態。
對公投題目無感 核四、萊豬兩議題較多人關心
不少學生表示,對這次的公投議題「很無感」,大部分人平常疏於關注環保及能源議題,或許是四大公投案在同儕之間討論度低的原因之一。
「對於民眾的話,平常沒有在關注的議題,自然就可能不會去投票或去了解。」就讀政治系的江同學表示,這次公投有2個題目是關於環境與能源議題,對日常生活的直接影響不大,自己則因為學科的關係,對關乎經貿布局的萊豬議題較有關注。
江同學也觀察到,一般民眾對於萊豬議題的討論度較高,除了媒體上有許多報導在討論之外,也會直觀地連結到日常生活相關的食安問題。「我覺得對民眾最切身相關應該是萊豬,因為在日常上面是蠻有可能會食用到豬肉的。」
另位同樣關注萊豬議題的洪同學表示,台灣很小,需要靠經貿關係與世界接軌,在萊豬議題上台灣若參考日本的狀況,他認為開放萊豬的結果也並非不能接受。
「日本後來開放的結果是進口豬銷量不好,而且政府也有開放讓民眾選擇要吃本土豬還是進口豬, 像日本這樣的情況,我是贊同可以開放的。」
在核四議題上,蕭同學說,即便他不會返鄉,但對於核四議題仍有關注。他認為,「對理工科的學生來講,能源穩定最重要,因為我們很多東西都是需要電才能去做。」
蕭同學提到,對於一般民眾而言,能源和電力問題可能大家會相對無感,「但是對企業主或有大量用電需求的產業來說,不要隨便停電,對我們來講會比較好。」
另一位就讀資工系的吳同學則說,自己很關注能源議題,認為若不重啟核四,勢必會影響到未來的電價。「核四不是最新的嗎,新的不用舊的一直用,怎麼不跟平民說,用綠電電費會變貴喔,一句話都不講。」
2018年十大公投 首投族的觀察是...
回顧2018年的公投,首投族們雖然沒有參與,但從旁觀察也有一些心聲想說。不少同學表示,對於當時投票大排長龍、邊開票邊投票的混亂情形印象深刻。
「公投跟大選一起綁,反而變成要投的票太多,搞得有些人覺得很混亂就不想投了,我覺得這樣其實也不好」,黎同學說。
上次的公投在同婚議題出現許多討論,有同學直言,這樣的題目並不適合做為公投命題,除了不應該以多數人立場來決定少數人的權利,不理性的討論也只是徒增社會對立與衝突。
莊同學表示,「我覺得同婚爭議性比較大,因為它挑戰了社會大多數族群從小到大的價值觀,所以就引起很激烈的反彈。」她強調,牽涉到個人價值觀的問題,不容易理性討論,相對地也難以取得社會大眾的共識。
另一位黃同學則認為,「因為性向本來就是個人取向啊,這件事拿出來公投,一般社會大眾一定都會反對,本來就會同意的比較少,大家會更歧視同性戀,我就覺得根本沒有公投的必要。」
公投代表民意取向? 結果後來怎麼了
採訪到的首投族當中,大部分學生都認同公投有其效力及代表性,也認為這是推行國家重大政策中重要的一環。
蔡同學表示,「公投就是人民可以發聲的第一步,一定是先去投票,後續要怎麼再推動這個議題,才能夠繼續努力下去。」
另一位江同學也認同,公投是讓政府了解民意的方式,只不過要如何讓民眾更加關心公投,會是政府需要更進一步思考的。
「要怎麼鼓勵民眾去公投、了解這些議題,我覺得政府除了舉辦公投說明會,是不是將這些議題帶入到人們的日常活中、引起他們的關心,這才是日後在推行公投的重點。」
也有同學表示,民眾對公投比較不關注,可能是因為公投案的後續進展很少被提出來討論。不會參與投票的葉同學便提出,「希望公投完之後可以知道政策做了什麼改進,或是社會改變了什麼,讓民眾的投票看得見成果。」
依照《公民投票法》規定,政府應對公投結果做出回應,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針對實現投票結果進行必要處置;經公投通過後所創制或複決的法律、自治條例及重大政策,行政或立法機關兩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
政府若沒有履行公投結果,雖然不會有罰則,但也表示政府沒有對民意負責。日後在公投結果的處置上若能多做推廣,或許民眾對於公投才會「更有感」、提高大眾參與公投的意願,讓公投發揮預期的民主功能,展現真實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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