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11)糾正行政院、原民會、內政部及臺灣大學,無視過往取得土地的不正義,在台大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驅逐和透過民、刑事訴訟對當地原住民,導致有族人夫妻雙人同遭判刑,讓原住民被迫離開其祖先所留下之土地。土地使用機關台大僅表示,尊重監察院調查,等到收到監察院正式來文和調查報告後,再進一步處理。

台大學農學院附設山地實驗農場(簡稱梅峰農場)佔地約1092公頃,原本屬於日治時期的「能高郡番界地」中的「高砂族保留地」,在1937年因政治因素由日本政府劃歸給「臺北帝國大學」山地農場,但實際並未供教學試驗使用。

根據監委資料,隨著台灣光復後,1958年起辦理全省原住民保留地測量登記期間,當時省府民政廳卻未將土地登記為原住民保留地,監委調查更發現,內政部及行政院也沒有去檢核台大是否有使用需求,1969年就草率的將土地撥給台大。

台大取得梅峰農場土地後,竟將土地委外種菜及培育菜苗對外銷售,並獲取高額利益,讓當地原住民質疑「寧將原住民土地交付漢人種菜收取利益,卻拒將土地返還原住民」。不但違背公地撥用目的與農場設立之宗旨教學研究使用,更嚴重侵犯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監察委員委員瓦歷斯.貝林及高涌誠委員指出,該農場土地撥用迄今之使用率亦僅約6.87%。但卻不當驅逐當地族人,台大並用民、刑事訴訟逼迫族人離開,甚至有夫妻同遭判刑的慘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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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認為,全案牽涉到原住民的土地轉型正義,相關單位應該嚴正看待。原民會副主委汪明輝表示「在我們能夠作為的這個條件之下,我們盡快、盡量、盡力能夠本於權責,來去扭轉過去的一些歷史的不正義的事情。」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則說:「我們會請相關的單位還有機關再加強的督導,希望在這個過程當中,必須要還給這個當地的原住民族相襯的、而且合理合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