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限定12米以上道路才須劃設人行道,所以在大都市的巷弄內,幾乎不需設人行道。但是巷內的住家社區又是民眾出入頻繁之處,近年來,政府為保障行人路權之便,彈性設置「標線型人行道」,一方面為行人留設空間,同時也保留車輛行進的彈性。

然而,沒有高低差阻隔的人行道,又會出現什麼問題呢?

怪奇路小檔案

・地點: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175巷

・未劃設人行道時,路邊常有車輛停車或雜物堆放,行人須繞過障礙物或車輛行走,造成人車爭道。

・2019年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卻因為無法移走變電箱,截為三段。

・當地居民拍照發布到網路上,才在2021年改劃為連續的人行道,但是變電箱的問題仍未解。

圖/Google Maps、梁駿樂
圖/Google Maps、梁駿樂

標線型人行道是行人的救星嗎?

早期的法令僅規定寬度12米以上道路應有人行道或騎樓,12米以下的巷弄劃設人行道者,寥寥可數。隨著行人路權逐漸被重視,相關單位開始評估在巷內設置人行道的可能。

然而,若要進行具有高低差的實體人行道施工,牽涉到路側的排水用側溝,施工成本較高,另一方面,8米或6米寬的道路若再加設實體人行道,恐不利於停車與車輛通行。

近年來為了保有行人與車輛的使用彈性,各縣市以六都為首,開始在巷弄劃設標線型人行道。施工成本低、對附近用戶影響較小,比實體人行道容易推廣,標線人行道快速遍地開花。以台北市為例,截至2020年5月底,市內標線型人行道達1588條,其中有55%是在最近三年內新設。

新北市蘆洲區的環堤大道雖於2020年加設標線型人行道,但人行道與排水孔和水溝蓋重疊,不利於視障人士使用。(攝/梁駿樂)
新北市蘆洲區的環堤大道雖於2020年加設標線型人行道,但人行道與排水孔和水溝蓋重疊,不利於視障人士使用。(攝/梁駿樂)

然而,將路面的一部分漆成綠色,真的就能保障行人路權與安全嗎?研究指出,在巷弄劃設標線型人行道後,因為路邊停車被淨空,駕駛直覺判斷路變更寬了,因而開得更快,此時如果在路口遇到行人出現,反而容易造成事故,因此建議,設置標線型人行道應同時搭配路口的減速設施(如地上減速標線)。

標線型人行道利用視覺色差,確實能對駕駛產生提醒效果,但因為缺乏實體的空間區隔,其保護作用受到不少質疑,也有不少民眾抱怨,許多汽機車駕駛根本無視人行道存在,直接騎上去或是違規停車,也時有所聞。

中央與地方政府,尚未統一制定標線型人行道的外觀與樣式,造成民眾不易辨識,更因人行道因缺乏實體的分隔設施,常常有車輛直接佔用違停。(圖/公視資料畫面)
中央與地方政府,尚未統一制定標線型人行道的外觀與樣式,造成民眾不易辨識,更因人行道因缺乏實體的分隔設施,常常有車輛直接佔用違停。(圖/公視資料畫面)

此外,多數路段沒有事先整地,凹凸不平的人行道隨處可見,走一走遇到障礙物的例子也層出不窮。如案例中的變電箱,或是隨處可見的電線桿,如果交通局在劃設標線時沒有與台電溝通、移除,那麼到頭來行人還是只能繞到車道上,人行道便形同虛設。

前台北市交通局長鍾慧諭則認為,標線型人行道雖非萬能,但是區分用路空間後,在交通秩序的維護與管理上,還是有正向作用。鍾慧諭說:「至少你走在上面,車子不會給叭叭(按喇叭),行人也會比較遵守規則地走在上面。」

關於《怪奇路現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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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首頁:點我!跟我們一起來發掘台灣的奇怪道路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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