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一生可改名三次 超限須找出「同姓鮭魚」
依《姓名條例》規定,未滿20歲的中華民國國民,若需改名要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且必須父母雙方皆同意共同辦理。若父母無法共同辦理時,就應附他方同意書。如已滿20歲,就可以自行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辦理改名手續時,應準備以下證件及資料:一、改名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二、最近2年符合身分證規格的照片1張或數位相片。
費用方面,換領國民身分證規費每張50元,換領戶口名簿每份規費30元。
2015年經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國人改名限制。如果以「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為理由申請改名,但以三次為限。例如:陳小明把名字改成「陳鮭魚」,吃完壽司再把名字改回陳小明,這就使用了兩次機會。
於是就有網友提問,如果用完三次改名機會,是不是這輩子都得叫「鮭魚」? 其實根據《姓名條例》,若民眾用下述理由改名,則不受次數限制:
一、同時在一公民營事業機構、機關(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設立戶籍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
四、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
五、被認領、撤銷認領、被收養、撤銷收養或終止收養。
承上,如果把名字改成「鮭魚」後,才發現自己不能再用「字義粗俗不雅、音譯過長或有特殊原因」申請改名,其中一個解方,就是請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也改同樣的名字,或者必須也找出同樣叫「鮭魚」的人,證明同名同姓造成的問題。
此外,改名並沒有字數限制,過去就有一位「黃宏成台灣阿成世界偉人財神總統」,參加嘉義縣縣長、嘉義市選舉區立法委員及嘉義市市長,這次「鮭魚之亂」也有人將名字改為「李圭歸瑰規硅閨邽龜鮭魚於瑜餘娛虞盂妤漁愚愉于余蝓腴予輿渝嵎榆算了我想得好累隨便啦」,長達40字。
香港改名時程長 法籍生改名「激烈的海胆」
在香港,如果想改名字,必須先找律師辦理一張「改名契」(Deed Poll),然後到入境事務處進行改名手續。申請人要準備身份證、改名契等文件,並填寫「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事項申請書」,由入境事務處職員審批申請,一般需9至10個工作天。
如未滿18歲,想改名字,必須由父母其中一人決定和簽署改名契,再到入境處申請。已滿18歲者,則不受此限,自行辦理即可。
跟台灣相比,香港改名時程長,費用也比較高,「改名契」的費用由律師事務所而定,一般而言,花費數百元港幣就可以辦理。另外因為改名需要換領新的身份證,入境處將收取費用港幣460元。
跟台灣不一樣的規定還有字數限制:改名申請中文名字不超過6字,英文名則以40字為限。所以像上面提到,長達40字的改名申請,在香港就會被拒絕。
雖然有字數限制,但過去也有一些人改了有趣的名字,比如在2014年,一位香港科技大學法國籍留學生就把名字改成「激烈的海胆(膽)」,引發討論。
中國人改名難 需提供「充分理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國人要改名字,並不像台灣、香港那麼簡單。根據《公安部三局關於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就強調,「年滿18周歲的人,要變更現用名時,應適當加以控制,沒有充分理由,不應輕易給予更改。」
至於什麼是「充分理由」?中國現行法律並無清楚解釋,岳陽市公安局則提出了部分的解答。
公民有下列理由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更正姓名:
一、變更姓氏為隨父姓或隨母姓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姓或其他撫養人姓的;
二、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三、收養或解除收養、父母離異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將子女姓名變更的;
四、在同一學校或工作單位內姓名完全相同,給生活、工作帶來不便的;
五、姓名用字實屬不雅,字音字義有辱人格的;
六、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七、因戶口登記機關工作失誤,造成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人口信息管理系統記載的姓名不一致的;
八、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公民申請變更更正姓名的,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應使用《通用規範漢字表》中的字。
湖南市人民政府就提出「更有意思」的解釋——在湖南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上表示,「最好自己的親戚是派出所所長或者是縣公安局局長,因為改名審批權最低級別就是縣級公安局正局長。由派出所蓋章同意修改,說明申請事由屬實,由派出所所長遞交縣公安局局長簽字審批比較容易通過。 」
不過,對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服刑的人員,中國政府一律不予以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