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高雄市疫情嚴峻,公私立幼兒園皆延後開學一周,家長如有照護需求可申請「防疫照顧假」,但家長敢不敢請?請不請得起?職場文化和雇主是否願意全額支薪,都是考量。

「家長一聽到延後開學,根本哇哇叫」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長簡瑞連觀察,工會在高雄經營的兩間非營利幼兒園,仍約有六分之一幼童因家長無法自行照顧而被送托,鄰近加工出口區的前鎮分校,送托人數更比市區裡的三民分校多了兩倍。

因應疫情,高雄市延後公私幼兒園收托,但實質上公立幼兒園以外的機構,仍提供基本照顧服務,換言之,家長無法自行照顧還是可以送托。
因應疫情,高雄市延後公私幼兒園收托,但實質上公立幼兒園以外的機構,仍提供基本照顧服務,換言之,家長無法自行照顧還是可以送托。

開工第一周,照樣將小孩送托私幼的家長Cara表示,自己在高雄某公務機關上班,屬於適用勞基法的專案人員,當市府宣布延後開學,她同時煩惱小孩去幼兒園有染疫風險,但也擔心請了「防疫照顧假」,工作勢必要由同事分擔,甚至工作進度落後也可能影響年度績效。Cara陷入掙扎後,決定還是送小孩送到幼兒園,「而且一樣送托的家長還不少。」

在中鋼上班的許先生則是和太太各自請一天無薪的「防疫照顧假」,照顧還在讀幼兒園的孩子,剩下的三天再交給長輩照顧。為什麼會請得這麼綁手綁腳?許先生表示,「大家手上還有一些業務,如果因為我們請假造成延宕也不好意思,」他也擔心,萬一宣布再停托,要留一些假替日後打算。

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21年7月到8月,也就是學生放暑假期間,曾舉行線上問卷調查,詢問民眾在5月本土疫情爆發實施三級警戒後,受僱者是否請過「防疫照顧假」?回收問卷有效樣本數460份,當中近8成勞工表示,職場有「防疫照顧假」這個選項,但大部分是無薪假,僅16.2%的受雇者請假有薪水。

動畫/曾芯敏
動畫/曾芯敏

我國「防疫照顧假」未強制雇主給薪,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洪惠芬指出,這反映了勞工階級問題,通常企業規模較大、福利較佳,或家長本身教育程度高、能力資本較好,才可能請到有薪水的「防疫照顧假」;單親、藍領基層勞工就容易陷入「顧小孩」或「餓肚子」二擇一的困境。

中壢國中一名張姓學生說,停止到校期間,他都獨自在家視訊上課,因為媽媽是單親家長,在餐飲業領基本工資賺錢養家,不論是本土疫情爆發,還是這回桃園Omicron疫情燃燒、學校因應停課,媽媽都「堅持要上班」,但家裡沒大人,基本上都在玩,「 完全不會把心思放在線上課程。」

該份問卷調查亦顯示,請過「防疫照顧假」的受雇者高達92.54%為女性。洪惠芬認為,「防疫照顧假」除反映勞工階級,再來就是性別不平等,在傳統觀念中,照顧責任多落在女性,加上女性平均薪資低於男性,當家長雙方都沒能請到有薪假,往往是選擇犧牲「媽媽」、由太太向雇主開口請假。

農曆年前,桃園市中壢區的西堤餐廳群聚,內壢國小有學童一家4口因用餐確診,學校消毒停課,身為該校家長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葉佳賢說,他工作的藥廠無支付「防疫照顧假」薪資,為減少經濟損失,只好由薪水較低的太太,請假在家照顧小孩。

家長不只在Covid-19疫情期間被迫在職場與照顧選邊站,其實每年春夏大流行的腸病毒傳染,導致機構停托課,就時常有家長因此產生類似的焦慮。《性別工作平等法》雖然規範受僱者每年皆可申請七天的「家庭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能扣全勤獎金、不可影響考績,但可併入「事假」計算,且不強制雇主給薪。

「防疫照顧假」也循著類似規則進行,勞動部在2020年3月首度對「防疫照顧假」作出解釋,雇主應予12歲以下家長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不過,該假別僅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疫情流行兩年多來,尚無法律位階。

洪惠芬說,若勞動部早在Covid-19爆發前,就同意修法制定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今天家長就不會那麼辛苦,可以運用『家照假』解決工作和照顧的衝突。」洪惠芬認為我國目前能趕緊補洞的方法,是仿效德國、日本等國「防疫照顧假」薪水補貼措施。

她舉德國為例,育有12歲以下兒童的勞工家長,因學校或托育場所關閉無法工作,可以申請6週有薪假,薪資為67%原薪資,每月的上限為2016歐元。僅管該期間勞工的薪資由雇主支付,但雇主可向政府相關單位申請補貼。德國政府並要求疫情緊縮期間,學校及托育設施還是要開放醫院等必要措施勞工(essential service workers)托育孩童。

資料來源/婦女新知基金會 動畫/曾芯敏
資料來源/婦女新知基金會 動畫/曾芯敏

接受訪問的家長幾乎一面倒,呼籲勞動部應將「防疫照顧假」修訂入法,且明文規範雇主應給付一定比例以上的薪資。勞資權力不對等的職場氛圍中,要勞工主動爭取、「跟你老闆講」困難許多,那麼如果是由政府擔起部分責任?「由政府去跟企業講」反而成為廣大勞工、家長的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