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高雄市一名國中教師在值勤導護時遭闖紅燈的汽車撞成重傷,引發討論聲浪。校園周邊導護應該是誰的工作?該由老師、家長、學生還是警察來值勤,交通導護人員的權益又是否有受到保障?

誰站導護才合理?

接近放學時間,校門口聚集等待接送孩子的家長與車輛,導護人員提早拿好裝備站定點,準備引導學生安全通過路口。

許多市區學校的校門口就是交通要道,車流量大,因此在導護人員的配置上,除了會站在校門口引導學生進出學校,在鄰近的路口也會安排導護人力協助指揮交通。

教師身穿反光背心擔任導護,引導學生通過斑馬線。(攝影/許家嘉)
教師身穿反光背心擔任導護,引導學生通過斑馬線。(攝影/許家嘉)

「有時候孩子自己在馬路上其實是蠻危險的,」孩子就讀小學五年級的叢小姐表示,最近開始讓孩子嘗試自己上下學,但因為就讀的學校位於大馬路、交流道附近,通過時其實有風險,因此有空的話還是會陪伴孩子一起搭車回家。

P#新聞實驗室於放學時段實際到訪台北市、新北市的小學詢問家長意見,幾乎所有受訪者都認為導護制度有其必要性,不過針對導護應該由誰值勤才合理,家長們各有看法。

「老師、導護媽媽都一樣危險」,曾經擔任過導護志工的許小姐說,上下學期間路口的車流大,一定要有大人幫忙看顧路口,至於這樣的工作應該是誰的職責?許小姐認為,應該由老師和家長共同分擔。

「大家一起來站路口,我覺得有必要。」許小姐認為,警察人力已經很緊繃,義交也不一定每天都能協助,因此家長、老師幫忙維護交通是應該的。

另一位家長李先生則認為,老師即便是放學時間,可能也有其他課務要處理,導護工作應該交給其他志工或警察協助,「老師他的職務就是要教小孩,教室是不是還有很多業務要處理,這我們不知道。」

上放學時間校門口聚集等待孩子的家長和車輛。(攝影/許家嘉)
上放學時間校門口聚集等待孩子的家長和車輛。(攝影/許家嘉)

教師站導護的爭議點在哪裡?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老師會比較在意的是,導護這件事情並非教育相關事務,也沒有法規明定值勤導護是老師的職責之一,甚至也沒有賦予老師交通執法權。

「指揮交通或是進行導護的過程當中,如果有一些強制的作為,因為老師並沒有法定的指揮權,就容易產生糾紛。」侯俊良補充,有些駕駛不理會導護老師,逼車、硬闖的大有人在,執勤老師不僅有危險,也沒辦法針對違規駕駛人開單或有任何作為。

此外老師站導護的時間,若是早上值勤,通常有部分孩子已經陸續到校;放學值勤時則必須提早到崗位,將學生獨自留在班級教室。侯俊良質疑,這樣的情況,萬一學生在教室內發生狀況,老師因為在值勤導護並無法及時處理,很可能會被究責。

「導師離開班級去值勤,過程當中學生萬一受傷或有突發狀況,老師無法及時處理,還需要負擔相關責任,那老師到底是要去站導護,還是要處理自己學生的狀況?」

這樣的案例並非沒有發生過。2006年,花蓮縣一名國小教師在站導護期間,班上同學因為嬉鬧而不慎受傷,導致其中一名學生右眼失明,其家長向學校訴請國賠,並控告老師怠忽職守。雖然最終判決該名老師不需負擔賠償責任,但這起案件讓許多老師們引以為鑑。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曾接獲不少教師反映,擔心站導護衍生的糾紛問題。(攝影/許家嘉)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說,曾接獲不少教師反映,擔心站導護衍生的糾紛問題。(攝影/許家嘉)

第一線教師的顧慮是什麼?

約訪過程中,我們訪問到許多第一線老師的意見,但礙於教職身分的包袱,許多人不願意上鏡受訪,不過在電話及訊息中提出了不少見解。

在新北市小學任教的小齊老師便提出,「如果教師法規定老師要執勤的話,那我們當然不能拒絕。」但目前並無法規明定,導護屬於教師的職責範圍,同時各縣市的做法也不一,導致導護工作成為一種義務責任,老師容易感到心理不平衡。

另一位同樣任職於新北市小學的張老師則分享自己站導護的經驗,表示自己常常遇到不明理的用路人。「有時候遇到用路人直接離你很近,逼車衝過去,我們也沒有執法權,有的人還會說你憑什麼攔我。」

同時張老師也提出,導護老師執勤時往往是分身乏術,無法顧及班上的孩子。「期間班上的孩子都是自己在教室沒人管,很容易發生意外,家長有突發事件找老師也都找不到人,因為我們在指揮交通。

任職於新北市林口國小的李彥邦老師則表示,導護這件事一定要有人做,但是由誰來做,可能每個人角度不同。「我覺得大部分的老師都很願意去執勤,但是當氛圍變成說老師一定得站,不站的話就是沒有愛心,這種感覺是被壓榨的,我們可以說這是一種道德綁架。」

林口國小的李彥邦老師認為,法規應明訂導護是否算是老師的工作項目之一,各縣市做法也應統一。(攝影/李金龍)
林口國小的李彥邦老師認為,法規應明訂導護是否算是老師的工作項目之一,各縣市做法也應統一。(攝影/李金龍)

道安責任不能僅由導護人員承擔

靖娟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表示,這次導護問題看起來像是在爭辯誰該站導護,但事實上民眾應該要更關心的,是如何提升學區附近的交通安全。

她強調,台灣的用路人應該提升安全意識,經過學區時應該要尊重導護人員的指揮,「不管今天站在那邊的是老師、志工或警察,你都應該要遵從他們的指揮。」

林月琴也提出,在鄰近國家如韓國,學區附近交通違規的罰則會比一般道路還要重,「這代表著國家對學童安全的重視」。她建議台灣也可考慮修法,比照韓國作法,讓用路人行經學區附近時會更加注意。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導護問題應該要跨部會一起討論、解決,「校園外的一個道路整體號誌的處理,或是整體路線規劃,還有招募義交或是志工,這需要跨部會的整合與討論。」

他直言,教育單位應該是負責校園裡面的問題, 校園外則需要內政部、交通部以及教育部等主管機關去協調出解方。「同時家長和用路人的觀念也要多加宣導,上放學行經校園附近,就是要去遵守指揮。」

在高雄導護老師的事故發生後,有教育團體及社福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單位檢討校園導護制度。交通部道安督導委員會承諾,會要求縣市政府進行道安會報,改善校園附近的號誌與標線;教育部則回應,會邀集警政單位及內政部做跨部會協調。

交通導護到底該由誰值勤?各界難以達成共識。然而原本該由社會共同維護的道安責任,確實不應成為現場導護人員必須承擔的義務與風險,除了制度與道路規劃的改善,用路人觀念也應改進,才能確保意外傷害降低,維護學童的上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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