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6日,位在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的一處低矮住宅,住戶許素華因住家位於都市更新計畫的丙區更新單元(指可單獨實施都市更新事業之分區),遭建商提告敗訴被強制拆屋。當天許素華將自己反鎖在屋內,揚言自殺,最後被警方強行拉出屋外。

執行強制拆屋前,許素華與建商之間的官司已纏訟8年,她始終認為,家園被強拆是因為早年盜賣問題未解,才引發一連串的爭議。

2017年3月16日許素華的家園遭建商強制拆除。圖 / 公視資料畫面
2017年3月16日許素華的家園遭建商強制拆除。圖 / 公視資料畫面
許素華的房子被劃入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的丙區更新單元。圖/許素華提供
許素華的房子被劃入三重區大同南路172巷的丙區更新單元。圖/許素華提供

市公所違誤致土地被盜賣 從車屋到帳篷屋的漫漫長路

「政府說我們被建商告是私權糾紛,這樣說讓我很不服氣,因為是你找我們推都更的,之後我看裁判書才知道,事情不單純。」許素華拿出一疊厚重的資料解釋,她說,自家土地所有權原屬「神明會舍人公管理人」,在1993年時遭神明會(由信眾共同組成)共同管理人變更登記成「祭祀公業(具有宗族關係,私人持有)」所有,後來共同管理人因涉及偽造文書,遭法院判決定讞。但三重市公所卻沒有撤銷祭祀公業為所有人的登記,也讓土地因此落入建商手中,淪為許素華口中的「盜賣」。

從拆屋那一刻起,許素華立志要奪回家園,並讓市政府承認過失,她在自家門口搭建「車屋」,生活起居都在這一坪不到的空間內解決。睡在車上四年多,日子並不安穩,幾經有心人士檢舉拖吊,她付不起昂貴的罰鍰與保管費,最後改搭「帳篷屋」。

家被強拆後,許素華睡車屋將近四年。圖/許素華提供
家被強拆後,許素華睡車屋將近四年。圖/許素華提供
車屋幾經有心人士檢舉,許素華改搭帳篷屋。攝/李金龍
車屋幾經有心人士檢舉,許素華改搭帳篷屋。攝/李金龍

帳篷屋遇雨就漏水 獨自苦撐抗爭意志

一般人假日露營的帳篷,成為許素華每日進出的家屋,裡面空間狹窄僅容一人活動,許素華還掀開屋頂的塑膠布說,長時間風吹日曬,塑膠布脆化,是還好最近沒下雨,就沒再加蓋,否則平常只要一下雨,帳棚內就會漏水。

身體力行實踐勞其筋骨之外,許素華每天也在磨練心志。為了不失去抗爭意志,她也幾乎斷了與家人的聯繫,只有假日才到姊姊家盥洗。

許素華的生活起居,全在不到一坪的帳篷屋內解決。攝/李金龍
許素華的生活起居,全在不到一坪的帳篷屋內解決。攝/李金龍

但餐風露宿堅持抗爭的代價,或許並不樂觀。許素華透露,都更程序已走到最後,可能在今年11月,原本住家所在的丙區就會開始大興土木,但到現在,建商還是強調「土地盜賣與他們無關」。說到這裡,許素華也還是氣憤地說,「因為土地被盜賣導致我們被滅村,就算最後房子都蓋好了,我還是會在這邊找地方繼續抗爭。」

許素華平時都靠腳踏車代步,上面裝滿了她所有的家當。攝/李金龍
許素華平時都靠腳踏車代步,上面裝滿了她所有的家當。攝/李金龍

戰友紛離去 許素華:睡在這裡 我就沒有離開家

都更案訴訟初期,不少住戶、社會運動者及組織,都曾與許素華站在一起並肩作戰,但隨著都更案訴訟已成無法挽回的定局,戰友一一離去,剩許素華獨自一人整理大量訴訟資料,下班後或是休假,她就將全部心力投入其中,假日她會到圖書館自修室閱讀勵志書籍,不然就是到鄰近的空軍一村文化園區廣場上,查資料、寫訴狀。

許素華自己也清楚,勝訴希望渺茫,但她仍為了向政府討個說法,繼續在街頭餐風露宿。她說,「只有在艱困的環境下才有鬥志,就像古人說的『臥薪嘗膽』,這輩子一定要讓這件事被揭露,更何況住在這裡,會覺得我沒有離開我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