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傍晚四點,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從 拒測拒檢到 同車共責,酒駕不只是一個人的錯,同車人都有責任。 此外,從加重累犯者罰金的經濟負擔,以 酒精鎖限制用車權,酒駕零容忍從宣示口號,逐步落實為政策。

不過, 是否也同步提高酒駕致傷或死涉及刑責?政府仍在研議。

新規定:自行車騎士也不能酒駕

有鑒於近年自行車酒駕肇事數量漸增,修正案明定,未來自行車駕駛人,包含電動自行車、或三輪車等慢車,酒駕罰鍰將從現行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 提高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絕酒測的罰鍰也變成2倍,可處2400元。

新規定:搭酒駕者的車也要罰

年滿18歲乘客可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新規定:酒駕者重新考照需加裝酒精鎖

若未依規定,可處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若由他人代為解鎖者, 處罰行為人6000元以上1萬2千元以下罰鍰。而有關酒精鎖的規格、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守事項,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訂定。

連續拒絕酒測加倍罰

拒測和拒檢者,從原本罰9萬調高至18萬元,並累計重罰,5年內拒絕酒測二次,不論汽機車都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則加罰至54萬元。

汽機車酒駕新罰則

  • 均當場移置保管汽機車及吊扣其駕照1-2年。
  • 附載未滿12歲兒童 或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照2-4年。
  • 酒駕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車輛將被沒入,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

累犯加重罰

  • 機車駕駛人,處1.5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 汽車駕駛人,處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 若5年內第2次酒駕累犯者,依照汽機車分流處9萬元或12萬元罰鍰,第3次以上者案前次違反罰鍰加罰9萬元,以此累加。

修法附帶決議

為回應社會大眾對酒駕零容忍政策,通過附帶決議指出,對於酒測值0.25毫克以下者,是否要採取拘留,以嚇阻酒駕發生,將請交通部會同相關機關在三個月內研議,提出修法建議。